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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工作
作者:邹梦伊 发布时间:2013-04-02 15:04:48
![]() 检察员正在对涉罪未成年人家长进行社会调查。
“日前,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在审查起诉一起涉案3人的故意伤害案件时,深入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家庭、村委会、学校等地,走访家长、教师、村支书等人,对这3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社会调查,了解到其中1名涉罪未成年人系初中在校生,平时表现良好,此次涉嫌故意伤害属为了义气一时冲动。
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南城县人民检察院确立了“全程、全面、深入”的社会调查原则。“全程”就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全部诉讼过程都要开展社会调查;“全面”就是对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背景、实施犯罪前后的表现等全方位进行调查;“深入”就是深入家庭、学校、社区进行细致调查。 检察员通过调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实施被指控犯罪前后的表现等非涉案情况,多方面、深层次地反映和分析其犯罪原因和心理演变过程,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并对其犯罪原因进行分析,从而对落实监管和矫治措施提出建议。今年以来,该院通过规范社会调查机制,对涉罪未成年人慎捕、少诉起到明显效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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