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重庆检察机关开展清明至"五一"检风检纪专项督察
作者:沈义 张洪 发布时间:2013-04-03 10:44:33
重庆市检察院为进一步推进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今天下发通知,决定从清明节至“五一”节期间,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检风检纪专项督察。
据悉,此次督察主要是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重点督察各级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院实施意见的情况,是否做到厉行节约,有无铺张浪费,用公款大吃大喝、互相宴请、安排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等情况;有无借婚丧嫁娶收钱敛财等不廉洁行为;会议活动现场是否做到简洁朴素,工作会议有无摆放花草、制作背景板等。 同时,公车(警车)管理、使用的情况也是督察的重点。主要是督察各级院节假日期间公车是否按规定入库封存,统一管理,有无公车私用的问题,特别是清明、“五一”节期间,有无使用公车参与私人扫墓、祭祀,用公车游玩或接送子女、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有无无照驾车及酒后驾车的问题。同时,还要专门督察警车的外观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有无滥用警笛、警灯的问题;有无非执行紧急公务时将警车停放在旅游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以及占道停车、违规停车等问题;有无不按规定携带警车牌证或者挪用、转借警车牌证,以及将警车转借其他单位及个人使用的问题。 另外,对于接待群众及节假日期间政务值班的情况,重点督察各级院接待人员是否热情,态度是否耐心,业务是否熟悉,有无因接待处理不当而引发群访、急访或群体性事件的问题。政务值班硬件设施是否完善,值班制度是否健全,值班人员是否坚守岗位,有无迟到、早退及脱岗现象;重大突发事件是否及时上报。 通知规定,各基层院负责本单位的检务督察;各分院负责本单位及辖区基层院的检务督察;市院组织督察组对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明察暗访或抽查。 通知要求各级检察院应高度重视本次检务督察活动,要将检务督察作为推动队伍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确保督察工作取得成效。各级院领导干部在推进纪律作风建设上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又要加强监督和管理,带动队伍作风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各级院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职,特别要加强对清明、“五一”节期间公车管理使用、政务值班工作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各分院在对辖区基层院进行检务督察时,应当邀请人民监督员共同参与,有条件的基层院也可以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本院检务督察活动。督察期间,市院将组织督察组,采取明察暗访和突击督察的方式,对各级院开展随机抽查;对发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人员要严肃查处,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将全市通报。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