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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检察院羁押必要性审查促在押人员重树信心
作者:戴丽玲 莫建英   发布时间:2013-04-03 11:11:56


    “谢谢您,检察官,我回到家了,农活不担误了。”近日,江西省乐安县检察院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公安机关对涉嫌失火罪的曾某改变强制措施。曾某被释放后,其夫妇俩即给办案检察官打来了电话,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曾某是乐安县的一名农村妇女,响应政府号召承包经营山场种桑养蚕。2013年3月11日,曾某在除草整地过程中,燃烧杂草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烧毁森林面积82.4亩。在审查逮捕阶段,曾某向检察官哭诉:丈夫因患眼疾视力微弱,女儿在读大学,儿子在读中学,家中贫穷,她是家中的顶梁柱,被关押后,全家人失去了依靠,一家人生活没有着落。眼看春耕在即,一年的希望主要靠这个时节播种,曾某在看守所时刻惦记着家里,惦记着耕种,整日以泪流满面。得知这一情况后,办案检察官主动与其丈夫取得联系,向其宣传法律政策,督促其与被害人就财产损失进行协商调解。该案批捕后不久,双方达成刑事和解,被害人根据曾某家庭经济状况,仅提出将烧毁的林木予以补种的要求。

    乐安县检察院在核实双方和解的真实性后,认为曾某属于过失犯罪,不羁押无社会危害性,向公安机关书面建议对曾某变更强制措施。公安机关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建议,及时对曾某办理了取保候审。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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