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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犹检察院推行"三表三查"制度确保办案安全
作者:曹健   发布时间:2013-04-03 14:07:11


    今年以来,江西上犹县检察院法警部门以更好地服务办案为目标,积极探索建立了“三表三查”制度,全面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了办案安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该院制定《办案工作区使用情况记录表》,严格办案工作区使用检查。使用办案工作区前,随案法警提前检查办案法律手续是否完整、办案工作区各项设施是否正常、办案安全防范预案是否建立等;制定《被观察人员身体情况登记表》,严格健康状况检查。进入办案工作区前,提前做好涉案人员有无重大病史、过激行为等情况登记;讯(询)问前,先由专门医生对涉案人健康状况进行常规检查,如患有疾病,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和必要准备;制定《被观察人员携带物品登记表》,严格携带物品检查。进入办案工作区前,提前检查被讯(询)问人随身物品有无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封存、暂管,防止携带硬物或危险品进入办案工作区。

    同时,该院积极探索将心理疏导和干预引入自侦办案,重点关注涉案人身心和生活情况,加强对涉案人进行心理干预,促其放下思想包袱。在办案工作区内,结合《被观察人员身体情况登记表》记录情况,定时观察、登记涉案人的言行、情绪变化,用心理学知识进行解读,便于侦查人员及时调整谈话思路和审讯策略,快速突破案件。

    此外,该院安排一名法警长驻自侦部门兼任纪检员。办案时,兼职纪检员对每起案件均填报《自侦案件监督考评表》,重点对申请用警的合法性、办案环境内的安全防范措施、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有刑讯逼供等情况进行监督。该制度实行以来,该院自侦办案部门始终保持办案安全零事故,办案时限无超期。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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