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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检察院关怀社区矫正人员 促进顺利回归社会
作者:文韬 发布时间:2013-04-03 14:19:32
日前,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社区检察科收到一名社区矫正人员沈某送来的锦旗。沈某原是社区矫正的脱漏管对象,如果不是检察官的依法监督,他本可以继续在外逍遥,为何还要向检察官赠送锦旗呢?
原来,沈某因开设赌场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在社区接受矫正。期间,由于害怕他人上门暴力讨债,沈某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本市。闵行区检察院社区检察科检察官在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监督时,发现了沈某脱漏管的情况,并在调查中了解到其外逃原因。为切实保障社区矫正人员合法权益,使沈某能在居住地安心进行矫正改造,检察官积极开展协调工作,使讨债人同意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与沈某债务纠纷。为此,沈某向检察官赠送锦旗,并表示将认真接受矫正,争做守法公民,而这只是社区检察科检察官关怀、帮助社区矫正人员的一个事例。 在社区检察日常工作中,检察官经常通过走访、谈心等方式了解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生活状况、家庭情况等,对于有实际困难的人员及时予以帮助,在保证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的同时,积极促使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如针对一生活困难的矫正人员郭某,该院社区检察官在与其约谈后了解到郭某已与妻子离婚且因失业无收入来源,后检察官通过劳务中介所为郭某联系到一份河道保洁服务的工作,使郭某的稳定月收入达到2000元,解决了郭某的实际生活困难,从而稳定了其思想,使其能安心改造。又如在一次谈话中社区检察官了解到被管教人员王某原来一直经营着一家劳务中介所,考虑到多数社区矫正人员就业困难的实际情况,检察官鼓励王某要利用自身所长为缓解社区矫正人员这一特殊群体的“就业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在检察官的帮助下,王某重新振作,经营起自己的劳务中介所,热心为与自己一样境遇的矫正人员就业牵线搭桥,半年多来,经王某介绍成功就业的矫正人员已有5名,而王某本人也被评选为矫正积极分子。 据悉,闵行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实现矫正工作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原则框架内做到“因人而异、因势利导”,积极促进社会和谐、预防重新犯罪。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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