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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欠债隐身他乡 为离婚“现身”还钱
发布时间:2013-04-03 08:27:55
本网讯(欧阳勇 王利辉)
借款三年音信全无,为离婚却不得不现身法院,最终将所欠款项全部还清。2013年4月1日,当申请执行人钟玫从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4万元执行款时喜悦之情跃然脸上。
2008年8月,张云以资金周转为由向钟玫借款4万元,借款到期后经钟玫多次催讨,张云总是百般推辞,甚至于干脆一直长期在外,避而不见。无奈之下钟玫于2010年8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张云归还钟玫借款4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因张云却一直未履行,钟玫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案子进入执行程序后,因始终难以查找到张云的确切下落及财产线索,使得案子的执行一时陷入困局。 2013年4月1日,当办案人员再次对张云财产线索及其下落进行查找时,意外得知张云与其丈夫黄五因感情不和,双方正在闹离婚。掌握这一线索后,执行人员通过对案情综合分析判断张云与其丈夫的离婚纠纷很有可能会在其丈夫户籍所在地的吉州区法院办理,而且必须到庭参加诉讼。而顺此线索势必能查找到被执行人张云的下落及财产信息,这样将对整个案件的执行带来很大转机。 办案人员当即赶往吉州区法院,在该院的收立案系统内很快查找到了张云作为原告与其夫黄五的离婚诉讼等信息,随即承办法官联系到张云,敦促其尽快履行法定义务,并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将承担的法律责任。慑于法律的威严和办案法官细致入微的工作,很快“隐身”近三年的张云终于“现身”,将所欠款项全部交清,也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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