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男子醉酒驾车出事故 受伤还要被拘役
发布时间:2013-04-03 09:32:21


     本网讯(通讯员 蒋煌 黄安)   一男子饮完酒过了6小时驾驶摩托车回家,撞到一辆面包车倒地,自己受伤不说还被判刑。2013年4月3日,江西省上饶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毛宏伟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2013年1月8日12时许,毛宏伟应朋友之邀,和几个朋友在某饭店饮了一些白酒。酒足饭饱之后,毛宏伟仍不忘骑着摩托车去一个小区务工。工作半天后,当晚18时许,毛宏伟骑摩托车回家。途经三清山大道一路段时,毛宏伟撞上停在公路边的一辆面包车,并倒地受伤。经医院诊断为有颅底等四处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裂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后经抽血化验,毛宏伟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9.91mg/100ml,已达醉酒标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毛宏伟违反交通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并致其自己受伤,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毛宏伟在法庭上已认识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危险性,有悔罪表现,现仍在治疗中,可依法从宽处罚。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为化名)



责任编辑: 盼盼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