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虚开冒领公用资金 两资深教师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04-03 09:00:59


     本网讯(廖长春)   近日,福建省泰宁县法院以被告杨柳林、李德平犯贪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和1年6个月。

  2011年2月至2012年7月期间,被告人李德平、杨柳林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采取虚开发票、领借款收据的方法,套取学校公用资金。被告人李德平、杨柳林采用上述方法共套取学校公款人民币84305.2元,其主要用于支付学校招待费,购买“魔酒”、“海茸”发放给全校职工作为福利,将人民币37300元以学校发放劳动补贴的名义分给23名教职工,被告人杨柳林分得人民币6000元,被告人李德平分得人民币23000元。归案后,被告人李德平、杨柳林积极退出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德平、杨柳林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开冒领的方法骗取学校公用资金人民币29000元私分,其中被告人李德平个人实得人民币23000元,被告人杨柳林个人实得人民币6000元。被告人李德平、杨柳林的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因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盼盼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