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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阳城检察院推进阳光检察工作提升执法公信力
作者:张东峰 张凯 发布时间:2013-04-07 14:58:22
近日,山西阳城县人民检察院以“职责公开、程序透明、执法公正、服务高效”为举措,以“培育阳光的执法心态、培养阳光的执法行为、培树阳光的执法品质”为主线,以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知晓度、信任度和支持度为目标,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阳光检察工作,提升执法公信力的意见》。
《意见》从四个方面对阳光检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敞开门窗、亮明态度,切实让人民群众监督的和熙阳光“照”进检察机关。通过建立健全落实《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批捕、公诉环节依法行使权力的规定》、《民事行政申诉案件风险告知制度》等权利义务告知制度,进一步强化维权告知服务,从而以阳光的心态真诚欢迎接纳人民群众、社会各界以及当事人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咨询、参与和监督,进一步确保执法办案的公开透明。 不捂盖子、公开程序,切实让人民群众监督的温暖阳光“留”在检察环节。通过完善文书说理工作、推进公开听证方式、推行举报人参与形式等一系列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吸收相关人员参与会执法办案的过程中来,从而消除当事人的疑虑,进一步确保执法办案的公正高效。 走出机关、深入基层,积极在人民群众监督的明媚阳光下“晾晒”检察服务。通过增进检民联系、加强巡回检察宣讲团服务、强化巡回检察工作站等一系列创新工作举措,积极面向基层宣传检察工作、针对基层开展检察服务、接受基层对检察机关监督,奠定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深厚群众基础。 眼睛向外、面向社会,积极在社会各界监督的犀利阳光下“亮明”检察工作。通过丰富面向人民群众、社会各界、虚拟社会的公开形式,充分依托各类平面和网络媒体及时准确向社会发布检察机关职能、重大案件办理情况和不涉及工作机密的重大检察信息,有效提升检察机关新媒体时代的社会沟通能力,营造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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