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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法院:法官公正审判 真情化解移民案
发布时间:2013-04-08 09:58:33


社旗法院桥头法庭杨庭长将赔偿金送到当事人手中
     本网讯(杨明宣 邱涛)   “杨法官,太感谢您了,这是我们一家的救命钱啊……”2013年4月7日,在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桥头法庭,淅川移民陈红一家满含热泪的从杨明宣庭长手中接过18万余元的赔偿款。

    2012年11月1日,在社旗县大冯营镇盛庄路口,李强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同张华驾驶的重型货车相撞,李强当场死亡。死者李强是上文提到陈红的丈夫,原籍淅川,因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背井离乡,移民社旗。死者李强上有70多岁的父母双亲,皆体弱多病,丧失劳动能力,下有正在上学的两个儿子,尚未成年。丈夫李强的死亡使家里失去了顶梁柱,本来就不富裕的一家更是雪上加霜。

    2012年12月17日,死者李强的父母、妻子陈红、两个儿子五人将货车车主张华、货车挂靠的货运公司及货车参保保险公司三被告诉至社旗县人民法院。考虑到是移民案件,加之在事故认定过程中曾发生过移民群体到交警队、乡政府闹访现象,社旗县人民法院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更加细心谨慎,当即按照一审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处理此案,由审判经验丰富的杨明宣庭长担任审判长。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合议庭成员既注重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向其释明法律规定,又注重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防止闹访现象的再次发生。对李强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情况、法律规定以及交警部门所提供的有关材料向原告方做了详细的说明,使原告方明了事情的原委,不再漫天要价。在双方分歧较大的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部分,合议庭成员既讲证据、重证据,依法认定,又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在双方可接受的范围内依法居中裁量。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判处三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方各项赔偿款共18万余元。

    案件判决后,双方均表示对判决结果满意,都未提出上诉,2012年4月7日社旗法院桥头法庭杨明宣庭长将18万余元赔偿款交到原告手中。社旗县作为移民安置大县,涉及移民案件时有发生,此类案件若处理不当将对社会的稳定造成重大威胁,此案件的成功处理,既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诉争,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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