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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检察院完善简易审工作机制彰显"人文关怀"
作者:刘志丰   发布时间:2013-04-10 15:12:40


    日前,江西省寻乌县检察院认真履行诉讼职能,建立公诉环节新诉讼法对接机制,努力提高简易审案件庭审效率。

    寻乌县检察院为认真落实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的新要求,制定出台《寻乌县检察院适用简易程序公诉案件出庭规则》,该《规则》规定凡简易审公诉案件均派员出席法庭,案件审查承办人本着提讯、起诉、开庭“三个相对集中”的原则,对于讯问笔录,除必备要素,犯罪事实可概括讯问、记录,重点记录犯罪嫌疑人的辩解,审查报告要重点突出可能出现变化的地方,如翻供、对侦查程序的质疑、对此罪与彼罪的认定,对于拟出庭的简易程序案件,集中起诉,并建议法院安排同一主审法官审理。  

    同时,寻乌县检察院还在充分保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的情况下,力求充分体现“简易”特点,要求公诉人在宣读起诉书时,只对犯罪事实和起诉的罪状罪名进行宣读,对于“起诉理由和根据”中与量刑公诉意见中重复的犯罪情节和法条,集中在发表公诉意见时一并阐明,被告人若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公诉人可不再对被告人进行讯问,举证、质证时,公诉人对定罪证据简要宣读证据的类别和证实的内容,把举证重点放在量刑证据中,法庭辩论时,公诉人与被告人、辩护人主要针对量刑发表意见,通过简化发表公诉意见,拓展法制宣传功能,促进教育感化被告人。

    据悉,寻乌县检察院今年一季度共办理简易程序出庭案件26件31人,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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