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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检察院规范同步录音录像对接修改后刑诉法
作者:柯林生   发布时间:2013-04-10 15:25:06


    为适应修改后的刑诉法,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办案安全,今年以来,江西省宁都检察院在人员力量、基础设施和工作规范上抓牢抓实,全面提升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规范化水平。

    配足同步录音录像技术人员。该院党组高度重视,通过公务员考试新招一名计算机网络专业的毕业生配备到技术部门,另采取“一岗双职”机制,指定三名年轻干警兼职从事“两录”工作,确实解决同步录音录像人员缺的问题。

    更新同步录音录像设备。按照《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技术规范》和《数字化审讯(讯问)记录系统技术要求》技术要求,投资30 多万元新购置固定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及不间断电源,全面检修以前的设备,对有问题的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换,对不符合新规定的设备进行升级和更新,确保设备满足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需要。

    完善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了《宁都县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规范》、《宁都县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审讯工作规范》,规范了从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申请表的填写开始至光盘的封装完毕整个过程的工作流程,每次录音录像以犯罪嫌疑人进入讯问室为开始时间,直至犯罪嫌疑人核对笔录并签字按印时结束,真正做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摄制时间与讯问时间同步。

    据了解,今年1-3月,该院共做同步录音录像12次,时间近30小时,对职务犯罪审讯工作全部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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