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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拒养老母起纷争 法官调解母子弃前嫌
发布时间:2013-04-10 08:33:35
本网讯(曹天真)
江秋兰婚后育有三子二女,因三子相互推诿赡养义务,江秋兰一纸诉状将三子告上法庭。2013年4月9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赡养纠纷案,经法院主持调解,江秋兰与三个儿子达成了和解协议。
江秋兰丈夫于1988年8月21日去世,自此江秋兰一人独自扛起了家庭重担,并操持五个子女先后成家立业,五个子女也非常孝顺,对江秋兰百依进顺,对此江秋兰倍感欣慰。1999年上半年,江秋兰经人介绍改嫁他人为妻,再婚后江秋兰与后夫并未建立起夫妻感情,2011年11月,江秋兰与后夫办理了离婚登记,并回到儿子家中。“一把年纪还改嫁”。三个儿子认为丢了自己的脸,自此对江秋兰冷淡起来,并相互推诿赡养责任,甚至不给饭吃,不给屋住。江秋兰年老体弱,无生活来源,只有流浪到女儿、亲戚家居住,生活无任何保障。当地组织出面调解也未有结果。 承办法官会同当地村委会多次到江秋兰三个儿子家中做工作,晓以情理,劝导三被告要知恩图报,不能忘本,不可做不忠不孝之人。经承办法官数十次的耐心释法明理,三被告承认了错误,表示以后一定会善待自己的母亲,看到三被告确有悔改之心,江秋兰自愿撤回了起诉。(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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