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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城检察院抓住"三个环节"增强立案监督效果
作者:汪建兴 赵敏 发布时间:2013-04-11 15:56:18
2012年以来,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检察院把立案监督工作作为侦查监督工作的重点,从“抓线索收集、线索核查、线索跟踪监督”三方面着力,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是16件16人,其中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8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7件7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刑事案件1件1人。
抓线索收集,着力拓宽监督渠道。该院从常规阅卷审查渠道发现线索,通过阅卷、提讯犯罪嫌疑人进行严审细查,特别是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中列明的“另案处理”、“在逃”人员进行逐人登记,从分析未同案处理人员情况中发现线索。同时,从内部联动配合渠道挖掘线索。该院侦查监督部门加强与本院公诉、反贪、控申等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侦监部门和院其他业务部门为一体的信息沟通联动机制。各部门在办理相关案件时,深度挖掘案中案,对发现立案监督线索,及时向侦监部门移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全院一盘棋的整体力量。该院还从基层走访宣传渠道摸排线索。经常性采取送法下乡、法制讲座等形式深入基层走访,着重向基层群众宣传检察机关立案监督职能,鼓励群众积极控告、检举,扩大监督线索来源。此外,从外部协调配合渠道寻找线索。积极加强与工商、地税、烟草、安监等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联系,建立立案监督线索移送协作机制和备案审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其处罚决定进行审查,从中发现立案监督线索。 同时,抓线索核查,着力提升监督质量。始终坚持一个“准”字,做到案件事实把准、案件性质定准、适用法律搞准,认真审查线索来源及其真实性。同时,突出一个“快”字,做到初查快,取证快,结案快。发现监督立案线索后,坚持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核准,以最快的速度发出监督文书,并与公安机关相关部门沟通,及时掌握反馈情况。并且强调一个“细”字,做到初查计划周密细致,调查取证深入细致,审查案件全面细致。初查计划首先由承办人作出,向科长汇报后按计划调查取证,最后将调查结果向科室汇报后集体讨论,经分管检察长决定后是否发出立案监督文书。 此外,抓跟踪监督,着力强化监督效果。该院始终将数量、质量和效果相统一作为立案监督工作的着力点,重点解决以往“监督立案案件多、移送审判案件少”、“普通刑事犯罪案件多、经济犯罪案件少”、“轻刑案件多、重刑案件少”等问题,在立案监督数量上升的同时,特别注意保证监督的质量,通过建立立案监督案件跟踪监督机制,实行“谁主办、谁负责、谁监督、谁跟踪”,认真抓好监督案件的后续处理结果的跟踪监督工作。对监督立案的案件,适时介入案件的侦查,引导取证,以进一步固定证据,同时密切注意每起案件的逮捕、起诉、判决,做到案案有跟踪,时时有监督,确保立案监督案件的有罪判决率达100%。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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