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为争土地邻里反目 男子冲动伤人赔钱又入狱
发布时间:2013-04-11 08:34:05
本网讯(黄明明)
正所谓“远水难就近火,远亲不如近邻”,在许多农村里有的邻里感情有时候比亲戚还要好。然而,有的邻里却因为一点小事而将几十年的邻里感情抛却脑后,反目成仇,最终酿成大祸。2013年4月10日,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因土地争端而与友好邻居反目并将之打伤的故意伤害案。
被告陈亮与被害人刘高是邻居,多年来,两家关系一直很好,相处融洽。2012年10月,陈亮准备在自家门前的土地上建房子,恰好这块土地又与邻居刘高家连在一起,出于私心,陈亮在建房子时多占了刘高家的地皮,后被刘高发现,为此双方发生了口角,然陈亮依然我行我素,继续建房,毫不顾忌两家多年来的感情,刘高实在忍无可忍,双方由口角演变成打斗,最终陈亮将刘高手指打伤,经鉴定为轻伤甲级,同时自己也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亮在建房过程中为求私利,毫不顾忌与自己相处多年且关系良好的邻里,并将邻居刘高打伤造成轻伤甲级,这种以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依法构成故意伤害罪。陈亮这种伤害他人的行为不仅要对刘高进行人身赔偿,更要为自身的罪行付出惨重的代价,真是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一时冲动伤人既赔钱财又入狱。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责任编辑:
盼盼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