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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凤阳县检察院社区矫正监督提高监外执行质量
作者:吴长忠 金志   发布时间:2013-04-12 15:06:32


    为提高监外执行罪犯改造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安徽省凤阳县检察院干警赴该县部分乡镇,开展社区矫正活动。 

    检察人员通过审阅乡镇司法所辖区涉案人员卷宗材料,重点检查社区矫正人员的月度表现考察表、汇报记录薄、公益劳动记录薄、走访登记薄等,并听取司法工作人员关于被矫正人员近期思想动态、劳动工种及遵章守制等情况介绍,同时还组织召开被矫正人员参加的评议会,对其日常表现予以综合分析和点评,教育他们珍惜在社区服刑的机会,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和道德观教育,摒弃过去的不良行为和恶习,重新做人。

    活动中,检察人员发现该县监外服刑人员庞某去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其缓刑考验期内不思悔改,伙同他人盗窃。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庞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检察人员通过详细调查庞某两次作案的事实和处理结果,认为庞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情节严重,违反了缓刑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监外服刑不能规范其行为,于是向县司法局发出对庞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检察建议。经司法局提请,该县法院依法作出了撤销庞某缓刑并收监执行原判刑罚的裁定。

    通过此次社区矫正活动的开展,较好地消除了社会不安定因素,保证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促进了监外执行罪犯改造质量的提高。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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