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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检察院检委会委员观摩庭审把脉公诉案件质量
作者:傅晔 发布时间:2013-04-12 16:02:49
近日,由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郭某、肖某、蓝某等13人开设赌场、赌博案在上犹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院全体检委会委员、公诉科及侦监科全体人员到庭对该案进行观摩,该案因涉案人数多且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而这也是该院推行检委会委员观摩庭审制度的一个缩影。
庭审结束后,各检委会委员对公诉人在法庭上的言行举止、法言法语的应用、指控犯罪的技巧、答辩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议,并就案件侦办以及庭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据悉,该制度规定,在对案件定性存在较大争议的案件、重大或者疑难、复杂的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以及自侦案件庭审前,办案人员要对整个案件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列出重点、难点,与检委会委员进行研讨,研究制定公诉预案。庭审时,检委会委员观摩旁听并作记录。庭审结束后,检委会委员对公诉人在法庭上的案情熟悉情况、法律运用能力、法庭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检容检纪等方面进行观摩考察,并就支持公诉情况、公诉人的表现进行全面评析、总结。 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田先德说:“这种“集体会诊”的方法,不仅使公诉人对自己的临庭表现有了系统、全面的认识,而且能有效促进检察官的公诉水平,强化了检察委员会的监督制约机制,对于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无疑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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