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春泉)
2013年4月11日,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今年3月份,80岁的高金寿和老伴来到一起来到法院,说自己的大儿子不赡养他们,而且还会打他们。因两位老人年纪大,路途远,法院决定对这个案件巡回审理。
通过开庭审理,承办法官对案情有了全面的了解。高金寿和老伴共生育5个子女,原本五兄弟姐妹之间相处十分融洽,对父母也很孝顺。随着兄弟姐妹发展的需要,只有大儿子高景山陪伴在父母身边,其余弟妹有的在外创业,有的远嫁他方,在赡养父母上兄弟姐妹之间开始出现小矛盾,高景山认为其他弟妹没有尽到赡养义务。2010年,因为赡养父母的问题高景山和二儿女高银花发生争吵,并有肢体上的冲突,兄妹从此反目,没有往来。因为此事,高景山和其他弟妹也之间的感情也变得没有从前好,高景山认为自己一直以来对父母尽了更多的赡养义务,所以从此开始拒绝支付赡养费。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发现大儿子并不是不愿赡养自己的父母,只是自己长期在家照料父母心理上不平衡,认为其他弟妹没尽到应有的义务,而且其拒绝出赡养费也只是因为和其他弟妹之间斗气二引发的。因此承办法官耐心的做了调解工作,旁听巡回审理的村干部也一起做工作。高景山自知自己不对,很快同意了承办法官的调解方案,以后每年向父母支付3000元的赡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