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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情人出轨”为由敲诈勒索获刑
发布时间:2013-04-15 13:36:44


     本网讯(通讯员 肖婷 张丽)   得知情人与他人相好,男子心有不甘,便对情人的新欢进行敲诈勒索,结果因此获刑。2013年4月14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一审犯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吴德生拘役五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2月被告人吴德生经人介绍认识余云秀后,双方发展成为情人关系。同年7月,被告人吴德生听说余云秀又与在其家里做泥工的被害人刘连相好,便扬言要找被害人刘连的麻烦。2012年9月的一天,被告人找到被害人刘连,以要到村上宣扬余云秀与被害人刘连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为由,对被害人刘连进行威胁,并提出要刘连出2000元现金平息此事。被害人刘连与余云秀商议后同意出钱平息事端。尔后,被害人刘连向余云秀借款2000元,并由余云秀将2000元钱交给了被告人吴德生。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吴德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的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吴德生在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为化名)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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