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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误入歧途卖K粉 被判入狱自毁前程
发布时间:2013-04-15 13:56:21
本网讯(李慧)
17岁本应是人生中的花季、雨季,有着无限的可能,但17岁少年胡强竟然开始贩毒,把含有氯胺酮成份的K粉卖给他人吸食。2013年4月11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胡强犯贩卖毒品案,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2年9月初,陈国为其朋友“小钟”联系被告人胡强购买K粉,后被告人胡强在新余市青年路燕子山菜场旁自己家楼下卖给“小钟”200元的K粉。2012年9月初,被告人胡强在新余市城南天工大剧院门口又卖给陈国200元的K粉。2012年9月7日,公安人员抓获被告人胡强,并在其住处缴获一包可疑白色结晶粉末(即K粉)。经鉴定,被缴获的白色结晶粉末含有氯胺酮成份,净重54.8995克。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强无视国法,贩卖含有氯胺酮成份的K粉给他人吸食,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胡强犯罪时未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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