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容留他人在家吸毒 夫妻双双获刑
发布时间:2013-04-16 14:14:25


     本网讯(陈南平 王海波)   2013年3月28日,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许建辉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许建辉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七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黄文娟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被告人黄文娟自2011年12月25日起承租了南昌市西湖区抚生南路某公寓1024房间。期间,被告人许建辉、黄文娟夫妻多次容留涂瑞波、黄小泉、陈乾建在其房间内吸食毒品。2012年5月25日,南昌县公安局根据情报在该房间内抓获了被告人许建辉、黄文娟,并在该房间内及被告人许建辉的夹包内缴获了被告人许建辉藏匿的毒品麻古和冰毒共计142.1678克。经鉴定,上述毒品中均含有甲基苯丙胺成份。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建辉、黄文娟多次容留多人在其租住的房间内吸食毒品,其行为均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许建辉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非法持有含甲基苯丙胺成份毒品共计142.1678克,其行为又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为维护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确保公民的健康权利,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盼盼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