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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庭奏响“和谐三部曲”
——山东省微山县人民法院西平法庭诉调对接工作纪实
作者:李德勇 关在峰   发布时间:2013-04-16 09:33:41


    位于美丽富饶的微山湖西畔、鲁苏两省交界地的山东省微山县人民法院西平法庭,虽然辖区村居交错相杂、风俗各异,矛盾纷繁复杂,但是,西平法庭通过组建特邀调解员、兼职调解员队伍,推行特邀调解员驻庭调解、兼职调解员驻村调解和两省法庭联动,把法律送到群众身边,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过诉调对接这个平台奏响了和谐三部曲,实现了受案数连年下降、调解率持续走高的良好局面,连续三年被县委评为平安建设先进集体,2011年被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优秀单位,2012年被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三等功”。

    调解员坐诊把脉:疏导矛盾的减压阀

  来到西平法庭,首先映入记者眼帘的是调解工作室,两名特邀调解员热心接待着一位老人。

  “没花一分钱,没用过堂审,儿子面子过得去,俺也能有个好着落,这多亏了法庭的特邀调解员。”面对记者,张老汉感激地说。

  原来,年已八旬的张老汉,五个儿子中只有三儿不赡养,其他四个儿媳感觉不平衡,闹得是家庭不和。感觉脸面无光的张老汉,一个月前,愤而来到法庭,要求三儿尽赡养义务,否则断绝父子关系。2名特邀调解员兵分两路,黄伟耐心倾听着他的唠叨,稳定着他的情绪。段成民则迅速联系所在村支部书记,到其三儿家中劝说教育,自知理亏、感觉没上法庭保全面子的张某,当即表示与其他几个弟兄一样孝顺老人,在村支书和特邀调解员的陪同下,来到法庭将老人接回了家。

  翻开诉调对接卷宗,受理登记表、询问笔录、调解协议等整洁有序,人身损害赔偿、宅基纠纷等一大批剑拔弩张、势不两立的案件在诉前得以平息,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去年10月20日,钟某骑自行车途经小桥,从断掉的护栏处跌入河中,后不幸溺水身亡。死者家属要求管理失责的乡政府赔偿30万元,并扬言赔偿不到位,就把尸体拉到乡政府。特邀调解员黄伟、段成民接手案件后,立即走访调查,通过多方询问和现场勘查,掌握了事故因由。随后组织死者家属和政府代表在人民调解室座谈,在听取双方观点后,明确指出各自责任,死者生前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大意坠桥身亡,自身负有主要责任;乡政府对辖区内桥梁负有管理职责,桥栏缺损是造成死者坠亡的间接原因,乡政府应承担一定责任。调解员趁热打铁,从责任认定到赔偿标准对死者家属进行了说服引导,使其把赔偿请求降到了合理限度,同时又征求乡政府的意见,最终达成谅解,由乡民政一次性给付死者家属救助金10万元。

  对于所有准备到庭诉讼的当事人,都要由特邀调解员先行调解,过滤筛选,达成调解、即时履行的,制作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整卷归档;达成调解分期履行的,建议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则正式立案转入诉讼程序。自去年实施特邀调解员驻庭调解制度以来,通过现场劝说教育,诉前和解62件,司法确认12件。

  “过去每年受理案件190多件,2名法官工作压力很大,用于调解的精力非常有限,大多数案件以判决形式结案,导致部分当事人口服心不服。现在好啦,大部分案件被特邀调解员提前化解了,即使调解不成,也消除了怨气,理顺了关系,切实减少了我们的工作压力,使我们有更多的精力审理复杂疑难案件。”西平法庭庭长张贞伟介绍。

    三级联动集体会诊:化解纠纷的灭火器

  随着人口流动的加大,经济交往的日益增强,人们法治意识的逐步提高,越来越多的纠纷以诉讼的形式涌入法院,但是很多案件审理起来,单纯用法律手段解决起来非常棘手,如果由调解员化解,方法更为灵活、社会效果更好。

  去年12月4日,党组书记、院长冯燕杰调研诉调对接工作,在特邀调解员驻庭调解制度的基础上,提出各乡镇明确1名副科级调解员、各村选出1名调解员,共同参与辖区内的矛盾化解工作。各乡镇迅速行动,积极组织推荐。12月27日,3个乡镇的25名人民调解员通过培训后上岗,协助法官开展非诉调解、委托调解和诉讼调解工作。同时,在每个重点村挂牌设立驻村调解室,形成了党委牵头,法庭主导,特邀调解员、兼职调解员齐头并进的三级调解网络,实现了源头治理、多元联动、合力化解。

  在赵庙镇佀楼村驻村调解室里,简陋的房间,陈旧的办公桌椅,调解员的桌牌显得非常醒目,调解员兼村主任周脉玲向我们讲述了这样的一个案例。

   2012年12月底,佀楼村村民徐某忙着安排买菜、摆棚、下喜帖,准备为儿子举行婚礼。不曾想才登记7天的新娘却突然到法庭起诉离婚,徐某一家炸开了锅。男方扬言要到女方家堵门索财,女方声称已登记结婚、分文不退。法庭立即联系周主任和新娘所在村赵庙村的调解员陶开栋,2名调解员前后7天10余次往返于两家之间,苦口婆心地劝说调解,最终由女方返还男方全部财礼及其他开支5万元。

  田间地头、渔塘池边,一杯水,一支烟,唠唠嗑,消消气……通过调解员的努力,一部分纠纷就这样消弥在萌芽中。

  张楼镇党委书记张新告诉记者:“诉调对接是基层社会管理的创新,及时化解了纷争,消除了隐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

  调解员不仅参与诉前调解,还积极帮助法官参与诉中调解。周某驾驶拖拉机不慎撞倒曹某,后抢救无效身亡。周某被指控犯交通肇事罪,案件审理中,调解员周脉玲积极配合刑庭开展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周某赔偿死者家属16万余元,法院依法对肇事者判处缓刑,被告人、当事人之间消除了抵触情绪,最大限度促进了和谐。

  对于涉诉人员众多、有信访隐患的案件,诉调对接网络机制更加显现出独特的优势。

  四年之前,孔某承揽工程修建水渠,当时由孙庄村委牵头,受益者为三个村,村两委换届后,孙庄现任村委班子不认可。庭审中,另外两个村更不认帐。案件诉讼标的额虽然只有2万多元,但是牵涉时间长、所涉村庄多、矛盾大,孙庄村委更是扬言要截渠断绝给另外两个村的供水。法官们邀请西平乡副科级调解员参与调解,并组织三个村调解员到现场勘验,还原了事实真相,拧成了一股绳,形成了化解合力。

  “通过现场调解、多方调解,各方当事人心态平和了、情绪稳定了,近期有望达成调解。”副庭长赵臣臣说。

    两省法庭携手联动:边区和谐的助推器

  西平法庭与江苏省沛县大屯法庭辖区地域相连、人缘相亲,其中,西平乡、赵庙镇于1984年从江苏划入山东。伴随着省区结合部生产、生活往来的日益密切,婚姻家庭、经济贸易等摩擦不断增加。两地法庭积极开展司法协作,共同化解跨省纷争,有效维护了鲁苏边界的和谐稳定。

  家住西平乡66岁的孙老汉受雇为茂源公司施工时,不慎从厂房顶部坠落,造成7根肋骨骨折。茂源公司是招商引资企业,公司张总常住江苏,公司支付部分医疗费后,因赔偿数额发生分歧。孙老汉向西平法庭寻求帮助。

  伤者卧病在床、急需治疗,来微山创业的外地客商担心伤者家属无休止的纠缠,不敢轻易松口。西平法庭庭长张贞伟立即与大屯法庭庭长蔡聪进行了沟通,联合进行诉前调解。两地法庭法官到事发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又来到江苏,理清了事故责任、消除了后顾之忧。第二天,张庭长陪同公司会计将30000元赔偿款送到孙老汉病床前。

  两地法庭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相互交流,促进信息共享。同时,对跨区域案件实行共同调解、委托调解和跨区域诉调对接,强化两地法庭之间的协调联动,有效维护了边界地区的和谐稳定。

  “法治中国,基层先行。通过一年多来的司法实践,诉调对接工作充分显示出在基层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中的生机和活力,拓宽了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渠道,使群众更多地参与矛盾化解工作,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压力,推进了司法民主,提升了司法公信。”党组书记、院长冯燕杰的话掷地有声。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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