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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会昌县检察院预防工作主动接受政协监督
作者:王土养 发布时间:2013-04-16 15:43:00
为了更好地保障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日前,江西省会昌县检察院将《会昌县人民检察院2012年度惩处和预防职务犯罪报告》呈送该县政协接受民主监督。该县政协主席刘为民充分肯定了会昌县检察院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并对报告作出批示。他在批示中指出:县检察院在依法办案、秉公办案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在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有了很好的经验,检察院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新进步,多项工作深得社会好评。这是该院首份获政协主席批示的年度预防报告。
2012年,该院紧紧围绕工作重心,树立大局服务意识,切实履行检察职能,认真贯彻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积极开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一年来,该院共侦查终结职务犯罪案件10件10人,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法制宣传课28场次,1000余人接受了警示教育,针对涉农职务犯罪、乡村干部职务犯罪、征地拆迁、城建规划、国土资源等方面开展预防调查15项,撰写书面调查报告15份,向相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68件,受理并查询行贿犯罪档案49批次,向行贿犯罪档案系统录入贿赂犯罪信息14件14人。 据了解,近年来该院主动加强与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每年至少一次邀请政协委员视察和评议检察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向政协报告工作,认真办理政协委员的提案和建议,对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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