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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法院“巡回法庭”助力农民工维权
发布时间:2013-04-16 17:11:23
本网讯(通讯员 陈志龙 阙周平)
“我们终于拿到血汗钱了!谢谢法官,谢谢所有帮助过我们的人,你们辛苦了。”这是一名江西籍农民工陈某在领取拖欠工资款的现场说出的一番话。 4月12日上午,福建省永定县法院歧岭法庭一行4人来到永定县湖坑镇,为在该镇打工的陈厚荣、卢福明等17名外地农民工发放被拖欠了快3年的工资。
2011年,陈厚荣等人跟着包工头好不容易做完了一个公路项目,却发现工资被包工头卷走,大家都白干了。于是,去年7月,他们该项目的建设公司告上了永定县法院歧岭法庭。此期间,为了方便了外地农民工的维权行动,省去了许多来回奔跑的交通费用,该院组织法庭法官组成“巡回法庭”多次到这17名农民工的工作所在地,就地开庭进行巡回审判。同年10月中旬,该院一审审结了这16件17名涉劳务纠纷的农民工集团诉讼案件,判令该项目的建设公司给付17名农民工的工资共计6.5万元。但是这家公司并不服法院判决,上诉到了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了方便他们能顺利地拿到这笔“血汗钱”,在法官的努力下,原被告双方最后以调解方式结案,该项目的建筑公司也同意给付6万余元的工资款。至此,陈厚荣、卢福明等17名农民工的血汗钱终于有了着落,于是有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近年来,福建省永定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审理农民工案件中,开辟“绿色通道”举措,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农民工案件,第一时间受理,一个工作日完成,尽快开庭、快速结案,简化案件审批手续,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对偏远山区、年龄大、健康状况差或残疾的当事人,本着人本、关爱原则,实行上门立案服务。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贫困农民工,一律给予诉讼费减、免、缓,对文化程度低的农民工,派出工作人员无偿进行诉讼指导,为他们解疑释难,对农民工案件,立案时进行电话调解,送达应诉材料时进行现场调解,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延伸服务举措,积极开展判前释法、判后答疑等活动,不定期地到辖区厂矿企业进行法制宣传,向矿主、职工举办法制座谈会,深入了解和满足企业和农民工的司法需求。 今年以来,巡回法庭深入矿区、工业园区等农民工集中区域开展巡回审判48余次,受理农民工涉诉案件32件,调解137件,调撤率为84.9%,审结率100%,依法缓、减、免特困人员诉讼费20.5万元,为农民工追回执行标的款53.65万元。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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