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山东临清检察院举办新刑诉法案例推演活动
作者:孙卫群 陈红兵 盛晓盟 发布时间:2013-04-17 09:51:39
“在讯问人员对“嫌疑人”讯问基本情况时,不应让‘嫌疑人’笼统的说年龄、工作单位等,应该让其提供具体的出生日期,具体的单位名称,以利于下步的侦查取证。”
“为更好应对非法取证程序的启动,我们的侦查部门应从源头上就注意取证的合法性,公诉部门在审查起诉环节严把证据审查关,对存在瑕疵的证据及时补正,为开庭时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提前做好充分准备,保证案件顺利及时判决,把非法取证对我们执法办案带来的副面影响除到最低。” 近日,山东省临清市检察院新刑诉法案例推演现场,讨论正在进行。 新刑诉法正式实施三个多月中,检察工作面临了很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为全面促进检察干警在适用新法新规过程中应对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临清市检察院举办了新刑诉法案例推演活动。围绕一个职务犯罪案例,从侦查讯问、案管接待、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不同环节,按照新刑诉法要求进行演示,把办案过程搬进屏幕,然后由干警挑错、点评。 推演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取同步拍摄方式,自侦环节由反贪干警以实情实景方式,围绕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立案后第一次讯问,演示讯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封存程序,包括嫌疑人突发疾病的应对等;案管接待演示案件不同阶段律师接待程序,体现对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诉讼权利保障,同时体现对律师职业行为的监督;审查起诉环节则由公诉部门干警以控辩对抗方式演示案件庭审中对于非法证据排除问题的论辩,各自阐明观点与理由,释法说理。第二阶段,组织干警进行现场观摩,针对录像内容,挑错、点评。七名干警针对录像中出现的案件办理程序、讯问语言、讯问方法、非法证据排除等方面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并针对案件办理中法律程序的规范应用、证据的收集和使用、统一业务软件的上线运行等方面进行了探讨交流。干警们畅所欲言,现场气氛热烈。 该院检察长杨青在讨论结束后进行了总结讲话,她指出:为了深入、持久、有效地贯彻好新刑诉法,我院利用“检察讲台”这个平台,开展了一系列的学习、竞赛活动。但像这次用一个案例,通过不同环节、不同阶段,演练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所适用的法律程序,用“实情实景”演示办案过程,然后由干警挑错、点评,还是首次,这既是探索,又是创新。同时,对于下一步加强新刑诉法的学习和贯彻,杨青检察长提出要强化执法作风建设,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始终;提高执法能力建设,提高对《刑诉法》、《刑事诉讼规则》的认识和理解深度,针对工作重点、难点,加强实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对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深入探讨,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加强检务公开,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坚持以规范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