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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永善县检察院以“温暖”执法维护公平正义
作者:胡建华 吴宗润   发布时间:2013-04-17 15:06:52


    今年来,云南省永善县检察院公诉部门为更好贯彻、落实新刑诉法的实施,从执法人性化做起,注重规范办案程序,以“温暖”的方式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将“尊重和保障人权”落到实处。

    加强对诉讼弱势群体的特别保护,维护司法公正。为体现新刑诉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特殊保护,使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程序更有针对性,该院在办理该类案件时实行专人负责制度,凡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必须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现实表现、犯罪原因、监护教育条件全面调查附卷,并严格制作相关文书,对法定代理人到场制度进行了规范。此外,对家庭贫困,监护人无力为其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时通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对生活困难需要救助的被害人家庭,及时开展司法救助。今年来,已积极联系县司法局为未成年人指派辩护人2件次,向困难被害人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2000元。

    耐心倾听犯罪嫌疑人的申辩,确保案件质量和效果。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注重犯罪嫌疑人的申辩,并逐一核实、审查、对比,全面、细致审查案件。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环节充分发挥说理帮教作用,让其充分认识到其行为的严重后果及需承担的责任,使其正视错误,真心悔罪。同时做到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让每一个涉案人员都能感受到法治的温情、社会的温暖。

    规范听取律师意见,畅通沟通渠道。切实转变观念,认真听取律师就案件事实、相关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的意见,通过审查律师意见并综合全案,更加准确核实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的辩解,对疑难、复杂或新型案件作出准确定性。新刑诉法实施以来,该院尽可能对律师摘抄、复制提供便利条件,共听取、审查律师意见23人次。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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