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汪次安 罗定海)
广东省清远市市民薛伟伙同他人,假意委托韶关市民胡亮经销 “洁离纹”渔网,骗得胡亮人民币4万元。2013年4月15日,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薛伟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9千元,诈骗所得继续追缴。
2012年1月,广东清远人薛伟伙同“程科长”在广州商议骗取韶关市民胡亮的钱财,并以快递方式将西安文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产品“洁离纹”样品以及全权委托特约经销意向书、生产价格表、公司简介、该公司经理“何彬”名片等资料寄给胡亮。同年2月29日,薛伟以四会市特种水产养殖基地老板“谢永辉”的名义,到韶关找到胡亮,谎称要购买“洁离纹”渔网8千米,价格在29.5元/米内便可成交。胡亮见有利可图,便与“何彬”联系后乘坐高铁去到广州,并以汇款和现金支付的方式给“程科长”支付定金5.7万元(其中包括薛伟给胡亮的定金1.7万元)。随后,胡亮将所购“洁离纹”渔网(价值9540.16元)托运回韶关。3月1日,胡亮再联系薛伟、“何彬”等人时,对方手机均已关机。胡亮发觉被骗,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同年9月15日,薛伟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浈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薛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