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山东省临清市检察院开展“订单式”普法教育
作者:孙卫群 赵海韵 肖云光 发布时间:2013-04-18 14:07:38
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检察院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进乡村、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服务民生、服务经济”的“五进两服务”大走访活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创新普法宣传模式,将“我讲你听”的单向灌输式普法模式向“订单式”普法模式转型,通过对群众法律需求进行调查,在每次普法宣传开始前做到有的放矢,真正达到群众需要什么法律就宣传什么法律,增强了普法宣传的针对性。
该院每次开展普法活动之前都会在活动举办地周围的社区、村镇、企业、学校等地张贴公告,通过热线电话、电子邮箱等多种渠道向群众征集普法建议,了解群众当前最关心的法律问题、最急需的法律知识。同时,还利用“五进两服务”大走访活动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听取群众对检察院普法宣传工作的意见、建议,并不定时走访乡镇司法所、驻村警务室,向其了解社会矛盾的走向和动态,及时调整普法宣传的内容。如近期在大走访中了解到目前乡镇企业经营中普遍存在融资困难,生产资金紧张;家族式管理普遍;生产经营缺乏长期规划,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欠缺等问题,成为困扰企业发展的瓶颈,伴随而来的问题,诸如签定合同被骗亏损、非法经营致使企业倒闭的案例频频出现。该院针对上述问题,一方面根据这些企业的“订单”需求送法上门,向企业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组织专人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以讲法制课等多种方式协助民企搞好企业人员的法律培训;另一方面立足检察职能引导企业树立用法律维权的观念,让他们明确检察机关查办渎职案件、受理控告、申诉、举报等职权范围,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研究办案实践经验的优势,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企业在产、供、销等管理中的漏洞,为企业当好参谋。 如今,“订单式”普法模式深受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欢迎,这种模式提供了平等交流的平台和互通信息的渠道,使供需双方处在同一个层面,有问有答,有来有往,以“销”定“产”,增强了普法针对性,使法律更加直接、更加深入地走进基层,走进群众生活。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