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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海市检察院强化举报提高线索成案率
作者:陈福来 翁渊博   发布时间:2013-04-18 14:56:33


    2011年以来,福建省龙海检察院切实把加强举报工作作为拓展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来源的主要抓手,积极采取措施,强化举报工作机制,使人民群众对检察举报工作的“知晓度”、“放心度”和“满意度”不断提升。2011年以来,该院共受理举报线索135件,每年增长率均达160%,成案率也提高了20%。

    龙海市检察院采取两种手段加大举报宣传力度,有效提高群众对举报工作的“知晓度”。一是确立固定宣传日,集中时段重点攻破。将每年政法系统和检察机关开展爱民月、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时间确立为集中进行举报宣传工作的时段,选择职务犯罪比较突出的领域、行业,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举报宣传,引导群众积极、依法、准确地向检察机关举报。二是确立固定宣传点,实现举报宣传常态化。该院在信访接待大厅以及驻乡镇检察联络室设置专门的举报宣传栏和展示板,发放宣传册和宣传单,对检察机关案件管辖范围、职务犯罪类型、举报方式、举报要求以及举报流程等进行详细介绍,并根据阶段犯罪态势、区域重点工作等实际情况对内容予以及时更新,方便群众就近、快速了解检察机关举报工作相关情况,最大限度地扩大举报工作在普通百姓中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夯实群众基础,扩大线索来源。

    龙海市检察院还注重完善举报工作机制,提高群众对举报工作的“放心度”。他们制定了《举报工作实施细则》,从线索受理、审查、流转、答复、举报人权益保护等方面对举报工作予以规范,确保群众放心举报、大胆举报。同时建立举报线索跟踪督办机制。规定办案部门应在1个月内向举报中心回复线索办理情况,3个月内回复查办结果。对于逾期未回复的,由举报中心向办案部门发放《催办函》进行催办;超过规定期限1个月仍未回复的,向主管检察长进行通报;拒不回复或无故拖延造成严重后果的,报告检察长进行处理和问责。对于提供举报线索的有功人员,根据举报案件情况和上级相关规定,分档次给予物质奖励。2010年以来,该院共发放举报奖励金额3万余元。

    他们还强化线索处理实效,提高群众对举报工作的“满意度”。该院在受理的举报线索中,对于内容简单、事实不清、性质不明、难以归类、成案率极低的线索进行认真初核,并及时移送自侦部门查处,努力使每个举报线索都得到依法公正处理。同时及时妥善答复实名举报人,增强群众对线索处理结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对于使用真实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举报的实名举报者,一律将处理情况和办理结果予以及时妥善答复,强化释法说理,增强群众对举报查处和答复释疑工作的满意度。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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