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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游民自称“神通广大”诈骗钱财获刑四年
发布时间:2013-04-18 08:52:11
本网讯(通讯员 廖万军)
本是一无业游民,却谎称神通广大,可以帮助他人办理廉租房、落实征地还房,诈骗被害人数万元。2013年3月9日,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对该起诈骗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军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被告人王军本是一农民,多年前搬入县城居住,无固定职业。2009年,被告人王军认识了被害人张娟后,彼此之间有定的往来。2010年5月左右,王军称其要到南充考公务员向张娟“借款”七千余元。2010年冬月,王军向张娟夫妇称其能用几万块钱搞到一套安置房,骗得二万余元。2011年八月,王军带张娟到县政府门口给她指了廉租房的位置,并称需要买一些电器就可入住,骗得一万九千元。在此期间,王军还以其老婆外出务工为由,向张娟借款三千多元,以手机坏了为由,骗得张娟一千余元。加上张娟夫妇给他买衣服、鞋子的花费,王军前后共骗得五万六千余元。2012年2月,张娟夫妇见廉租房迟迟没有落实,便多次找王军退钱。同年9月,王军被逼无奈向张娟夫妇写下“借条”并承诺十日内还款。还款期限届满,王军不但分文未还,人也“蒸发”了。张娟夫妇随即报案,同年11月,办案民警将王军抓获。 此外,在2010年11月至2012年1月期间,被告人王军还以帮助办理廉租房为由,骗钱被害人郑兵、王贵人民币六千元,以帮助周刚办理征地还房为由,骗取其人民币七千五百元。法院查明,被告人王军所骗之款,除部分用于生活开支外,其余均用于了赌博,案发后,所骗之款分文未退。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自己考公务员、帮助他人购买电器、办理廉租房等为由,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六万余元,属数额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据此,法院根据被告人徐良平的犯罪实事,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作出了前列之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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