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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沙场生意“谈不拢” 哥哥持刀砍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3-04-18 10:27:08


     本网讯(罗彩萍 覃志欢)   兄弟间情同手足本是好事,可是年过半百的陈晓却因为弟弟的沙场纠纷协商不成而持刀伤人实为不该。2013年4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武宣县人民法院审结这起案件,判决陈晓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陈晓的弟弟与张明合伙在武宣县的一个沙场做生意,但是在生意期间,两人因为一些事情产生了纠纷,一直未能得到有效地解决。2011年8月10日,陈晓陪弟弟到沙场找张明商谈纠纷的问题,但是双方在商谈过程中很多意见还是不能统一,两人因此争吵起来,陈晓见弟弟与张明争吵并引发肢体冲突,便拿起身旁的一把甘蔗刀朝张明的头部砍了两刀,后经法医师鉴定,张明的损伤程度为轻伤。案发后陈晓后悔不已,他没有想到因为一时的动冲已经年过半百的他被站在了被告席上。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晓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身体受伤,且损伤程度达到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案发后其家属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情节并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作出如上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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