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检察院> 检察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湖北阳新县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作者:江军 袁征洪   发布时间:2013-04-19 15:08:57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严肃各项检察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近日,湖北省阳新县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认真学习湖北省检察院、黄石市纪委有关加强纪律作风文件精神,解决干警思想、工作作风、检察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检察效能和工作效率,树立检察官良好形象。

    会上,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邹明宣读了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蔡庸文宣读了省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

    最后,检察长潘柳荫分别针对干部从事经营活动、工作纪律、“三公”消费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纪律要求:一是禁止干警从事经商活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朋友经商提供便利。检察干警利用公权力进行经营活动,为自己或亲戚朋友谋取私利,不仅导致腐败现象的发生,而且严重影响了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因此每位干警务必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二是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勤政廉政。干警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上网聊天、随意脱岗等,干警在办案时不得接受办案单位的吃请,不得到其他单位进行钓鱼等娱乐活动等,院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要在以身作则的同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干警的监督。三是加强公车使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不得将公车私自借与他人使用,不得酒后驾驶,不得公车私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公车使用安全、文明、规范。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