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盛月辉 江森)
王小梅在身前用其所持有的信用卡透支消费了近两万元,后发生意外而不幸身亡,其丈夫则拒绝支付该笔欠款。无奈之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公司宜春铜鼓县支行将王小梅的丈夫何致告上法庭。2013年4月22日,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调解了该起信用卡纠纷案,由被告何致归还原告欠款16887.8元。
2011年7月11日,被告何致的妻子王小梅与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公司宜春铜鼓县支行签约办理了该行的银行信用卡消费,成为该行的客户。2012年4月王小梅发生意外事故,不幸身亡,至王小梅身亡时止,王小梅的信用卡还欠费16887.8元。事故发生后,原告根据相关规定多次催促王小梅的丈夫何致归还该信用卡透支的款项,但何致辨称钱又不是他用的,而且信用卡持有人王小梅生前并未对他说过这笔欠款,拒绝还钱。协商无果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公司宜春铜鼓县支行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欠款16887.8元。
接到案子后,考虑到该案所涉及的信用卡所有人已身亡,就案办案的话,可能会让承受丧妻之痛的被告产生逆反心理,如果被告不配合调解,即使判决也可能是件无法执行的死案。于是承办法官先找到被告和言细语地将案情告知,让被告细心回忆一下,当初是怎么用的该笔钱。如果确实是用于家庭生活的开支,那就只能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在法官的循循善诱下,被告终于说起,这笔钱确实不是他所用,而是王小梅的一个朋友当时要购买家电,又拿不出现金,得知她的卡可以透支就刷了她的卡进行了消费,后来原告来找他要钱时,他觉得自己老婆刚死,原告就来要钱,让人接受不了,所以也没有把这事告知原告而只是以钱不是自己用的来推托。找到了钱的去处,事情就好办多了,找到该笔透支款的实际消费者邓春灵,在原、被告及法官的三方努力下,邓春灵在当天下午就把钱交到了原告处。(文中姓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