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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青山检察院案管窗口接待成为检察工作新名片
作者:花耀兰 吴申申   发布时间:2013-04-22 15:54:40


    “你好,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我是一名辩护律师,前天通过电话预约,今天来查阅案卷。”

   “请出示你的相关证件,填写《阅卷登记表》,然后在律师阅卷区稍作等待。”

    4月19日上午10点,在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大厅,一名律师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通过来访登记、身份审核、电话联系案件承办人后,不到十分钟,就看到了所需案卷。

   “不用找承办人,阅卷环境更规范,窗口接待很细致,工作流程明朗高效,我很满意。”当这位律师看完案卷并拍照后,他在《阅卷登记表》最后一栏的工作满意度测评中,欣然地写上评价并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2013年4月8日,正式启用的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大厅,设立了案件受理、综合管理和律师阅卷三个服务窗口,案件管理工作流程图、律师阅卷须知、案件查询须知等,均在进门处一目了然。

    经过两个星期的试运行,该大厅受理案件31件53人。文书27份。对外移送44件72人。律师查询8次,律师阅卷6次。通过引入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来访者对案管窗口接待工作均为满意。

    姜律师是一件贩卖毒品案件的辩护律师,在案管窗口对外开放的当天,就顺利查阅案卷。一个星期后,他又成功约见案件承办人。当案件承办人在案管办公大厅单独设置的律师接待室会见他时,他对该院案管窗口前台式接待模式非常满意。他说,“如今青山区检察院为律师查阅案卷、接见律师、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在窗口大厅设置专门区域,既尊重了律师的职业地位,也赋予了律师与检察官平等对话的权利。希望有了这种前台登记、受理、咨询、引导、约见和接待服务,当事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将会得到更好保障。”

    据了解,为进一步延伸服务群众工作的窗口建设,青山区检察院自今年年初就正式将控申和案件管理部门合署办公,启用的案件管理办公大厅与该院控申受理接待大厅并列坐落于该院大门的左侧,形成了该院“窗口接待在前,案件办理在后”办公管理模式。

   “通过这种前台式综合受理接待模式,让每一位来访者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高效,是我院窗口建设落实执法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该院副检察长顾玉梅说道,“今后,案件管理办公大厅将实现律师电子阅卷,完善律师一站式的阅卷平台和案件查询自助服务平台,并在门户网站上建立检察为民服务平台,进一步保障公众知情权,树立规范执法的监督意识,使案管窗口接待成为人本青检的新名片。”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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