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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寻乌检察院创新机制推进未检工作新发展
作者:刘志丰   发布时间:2013-04-23 10:47:15


    近日,江西省寻乌县检察院创新工作理念,建立新刑诉法对接机制,实施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工程, 助力未检工作新的发展。

    寻乌县检察院为贯彻落实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新规定,建立未检工作“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制定《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封存制度》、《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社会调查制度》、《未成年人犯罪不捕、不诉跟踪帮教制度》,具体落实和细化社会调查、法律援助和听取律师意见、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亲情会见、刑事和解、分案起诉、犯罪记录封存机制,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同等保护,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同时,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未检办指定专人承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全面了解和掌握案情,掌握案件的办理进度,对刑事案件中因情节轻微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的未成年人和被判缓刑的未成年罪犯,按照“一人一档案”,建立帮教档案,延续性地开展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

    此外,寻乌县检察院积极加强与公安、法院联系沟通,细化对未成年案件的处理标准,对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一旦发现侦查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和不应立案而立案的,应当及时监督纠正,对于确需提起公诉的,结合未成年人的犯罪性质、被害人谅解情况、个人心理特点,积极向法院提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给其回归社会的机会,对被羁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监所部门严格监督羁押方式,及时纠正与成年人犯的“同押”、“混押”,还积极参与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学校、社区做好重点未成年人群体的教育管理工作,立足办案,注意发现未成年人社会管理和保护方面的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据悉,寻乌县检察院2012年以来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2件29人,不捕4人,不起诉5人, 记录封存1件3人,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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