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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海市检察院积极探索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
作者:林志标 王志超 发布时间:2013-04-23 13:55:59
今年来,福建省龙海市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出台《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实施意见》,积极开展刑诉法修改后的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并于近日首次建议对黄某辉等三名在押人员逮捕后变更强制措施,公安机关采纳了该建议,切实地保护了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了办案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介绍,该院驻所检察室通过日常检察官谈话、看守所包室干警的反馈等途径了解到在押人员黄某辉等三人均已与被害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取得了对方谅解,且家属申请取保候审的情况后,即与本院侦查监督科、当地公安机关了解三人的犯罪性质、情节和悔罪表现等情况,经审查后认为采取非羁押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遂提出了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公安机关接到该院的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遵照法律程序对黄某辉等三人办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黄某辉等三人获释后激动不已,连声称赞检察机关公正执法,人性执法,并纷纷表示一定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有关规定,认真反思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努力当好一个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负责的好公民,以一种对社会感恩之心等待法律的进一步处理。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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