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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康检察院多形式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作者:何涛 发布时间:2013-04-23 14:44:14
江西省南康市检察院“未成年刑事案件办案小组”针对该院尚未正式成立单独未检机构的实际,厘清工作思路,充分发挥能动作用,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坚持“立足教育,重点预防”的工作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活动,所办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通过创建“青少年维权岗”为平台,以担任“法制副校长”为途径,走进校园,走近学生,采用讲课、座谈、讨论等形式,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对在校学生犯罪普遍预防取得良好效果。 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该院办案人员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前提下,满腔热情地做好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在讯问中,采取和风细雨谈心的问话方式,增强未成年人对办案人员的亲近和信任,也大大促进了未成年人真诚、如实交待自己的犯罪行为,从而为做好挽救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坚持对每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都进行事前走访,在了解犯罪的原因后,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感化、帮教,做好类案的犯罪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原因主要是单亲家庭、家长监护不到位的情况,办案人员主动与家长沟通,缓和家长与未成年人间的对立情绪,指出孩子身上的闪光点,与家长一起探讨教育孩子的方法,制定帮教措施。 针对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原因比较常见的是沉迷于网吧等不良场所,该院主动与文化主管部门联系,对经营性网吧业主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业主的监督,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从源头上预防犯罪。同时,对那些迷恋网吧的孩子,与家长一起寻找对策,比如让孩子在家里适当上网、转移孩子的兴趣等,从而让孩子逐渐远离网吧。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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