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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樟树市检察院延伸公诉职能化解社会矛盾
作者:顾志强 发布时间:2013-04-23 15:09:41
日前,江西省樟树市检察院公诉科干警来到刘某某家中进行了回访,对刘某某做进一步地教育挽救感化工作。此前,该院依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这是该院在公诉工作中,延伸职能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的一个片段。
今年以来,樟树市检察院在公诉工作中,延伸职能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据该院分管副检察长胡清泉介绍,在公诉工作中,他们通过实行附条件不起诉、轻微刑事案件和解、量刑建议等办案新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以消除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真正达到减少、缓和、化解现实的社会矛盾。 “建立健全刑事案件矛盾风险评估预警制度是我们的另一举措。”胡清泉说:“每办理一起刑事案件,案件承办人都会在作出决定的同时进行矛盾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避免上访事件的发生。”与此同时,该院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对影响大、矛盾集中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协调解决,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此外,该院抓好延伸办案服务,积极调处矛盾。对办案中发现的某一类案件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预防犯罪的检察建议,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该院延伸公诉职能化解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提升了执法公信力。今年以来,依法对10件轻微刑事案件进行刑事和解,对2名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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