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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寻乌检察院创新机制促未检工作发展
作者:刘志丰   发布时间:2013-04-23 15:58:58


    近日,江西省寻乌县检察院创新工作理念,建立未检审查起诉环节对接新刑诉法机制,实施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工程,促进未检工作新的发展。

    寻乌县检察院为贯彻落实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新规定,规定案件承办人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之前,先行约谈其监护人或相关合适成年人,初步掌握其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和生活环境。讯问时,应先与其进行沟通交流和心理疏导,减少其戒备心理和抵触情绪后,再对其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讯问,讯问结束后,对被羁押的未成年人,办案人员将所掌握的综合情况与公安监管民警进行沟通,以便于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对其进行深入的心理疏导。

    同时,寻乌县检察院还针对未检工作涉及面广的特点,及时梳理并制作《致迷途少年教育、训诫书》、《致迷途少年父母告诫书》、《致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告慰书》、《致社区(学校)帮教建议书》、《致迷途少年寄语书》等文书格式,整合各方力量,充分发挥说理帮教作用,使涉罪未成年人正视错误,真心悔罪,重拾生活信心,早日迷途知返,让包含涉罪未成年人在内的每一个涉案人员均能感受到法治的温情、社会的温暖,传递“正能量”。

    据悉,寻乌县检察院2012年以来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2件29人,不捕4人,不起诉5人, 记录封存1件3人,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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