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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工作敦促执行和解 强措施震慑“老赖”
——金台法院执行局春季集中执行行动速记之二 发布时间:2013-04-23 09:05:31
![]() 被执行人给付执行款 ![]() 村委会参与执行和解工作
本网讯(常少妮 杜彦)
随着春季执行会战如火如荼的全面开展,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斗志昂扬,连续作战,强措施,下硬手,在2013年4月17日上午兵分两路,成功执结了两起执行案件。
第一起案件为申请人冯刚与被执行人张成雇员受害赔偿案,总执行标的34000元。案件立案后,被执行人张成未按期履行义务,承办人执一庭杨文庭长依职权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其结果无存款、无房、无车,只有一家几口人承包的四亩地。杨庭长考虑到被执行人自身情况,决定到双方所在村组并邀请村组干部组织双方进行和解,在村委会的办公室里,李文波副院长和执行人员一同耐心细致的做其思想工作,经过长达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 第二起案件为申请人王建与被执行人李龙刑附民赔偿案,执行标的8000元。该案被执行人李龙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承办人执行人员、法警来到李龙的家中时,李龙开始并不愿配合执行,执行法官刘宗贤严厉批评李龙拒不履行的态度和行为,告诉他如果再不配合交纳执行款,将对其依法采取强制拘留措施。经过严肃认真和耐心细致的明理释法,被执行人意识到抗拒执行的性质和后果,主动带着刘法官等人去了当地信用社,当场扣划了其存款5000元,并从家中拿出3000元交到了刘法官的手中。 此次会战中,主管院长李文波副院长亲自带队,身处集中执行工作第一线,带头做申执双方的思想工作,全体执行干警攻坚克难、团结奋战,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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