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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检察院全面推进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
作者:黄俊林 发布时间:2013-04-24 11:29:48
日前,江西寻乌县检察院健全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职责分工和操作流程》(简称《操作流程》),有效促进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
该院《操作流程》要求案件承办部门无论有无信访风险案件,都要由案件承办人填写《执法办案风险评估登记表》,对可能发生的社会风险及其程度、性质和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如果经评估审查有可能存在“重大”、“较大”、“一般”三个信访风险等级之一的,则由承办人制定《执法办案风险预警工作预案》并提交主管副检察长或检察长审核。如果发生“重大”、“较大”或“一般”风险的,则分别由检察长、主管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启动预警化解机制。 该院《操作流程》把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评范围,由控申科专门负责对风险评估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台账和档案进行管理,协助案件承办部门进行风险化解工作,纪检组专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风险评估进行检务督察,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在全院进行通报。对不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部门及干警,由纪检组负责调查,并提出拟办处理意见进行责任追究,并在年终考评评优评先中实行一标否决。 据悉,该院通过实行风险评估预警工作, 有效地促进执法办案部门增强风险意识,自觉把矛盾排查化解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有效进促进各部门形成形成预防和化解矛盾合力,确保涉检信访风险化解于基层、化解于萌芽状态。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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