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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石城县检察院保障辩护律师阅卷权获好评
作者:陈根深 发布时间:2013-04-24 15:40:06
“检察院这样做比以前规范多了,之前我要到法院才能看到案卷材料,更别说复制相关材料了,现在在审查起诉阶段就能看到了,检察院为我们律师的工作提供了便利,有助于及时全面的掌握情况,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谢谢检察院。” 4月23日赖律师查询案卷完毕后称赞道。
4月23日,江西省石城县检察院公诉部门接待了赖律师。当天上午,赖律师受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委托来该院查阅案卷材料,公诉部门工作人员经核实赖律师身份并进行相关登记后,立即向分管领导和公诉部门负责人请示,经请示同意后,及时与案件承办人联系协调,确保律师阅卷权正当行使,依照法定程序和本院的有关规定,为赖律师阅卷提供了专门场所和专人接待,全力为赖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服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促进司法公正,推进阳光检务,该院制定并推行了律师阅卷制度,设置了律师阅卷专门场处,严格规定了律师查询案件的相关要求,对于律师提出的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申请,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及时予以落实,明确了查询程序等,有效地避免了辩护律师和案件承办人之间的直接接触,加强了廉政建设,提高了诉讼效率,确保了司法公正。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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