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郭天岩)
2013年4月24日,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法院涟滨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娄底毛建军起诉娄底建设银行的银行卡在长沙被盗刷10万买珠宝,而银行拒绝赔偿的案件。
原告毛建军是娄底市五江建材城的一个经营户,2012年3月,毛建军为自己经营转帐的方便,在娄底建设银行办理了一张结算通卡。2012年11月8日9点多,从没有去过长沙转帐刷卡的毛建军收到建设银行的短信提醒,告知其在长沙一珠宝店和友阿商场刷卡消费二笔分别为4万元和8万多元。毛建军看到信息后,十分惊奇,即持自己的银行卡到娄底建设查询。建行工作人员查询后告知他,结算通卡有被盗刷的可能,要毛建军马上报案。毛建军当即向该地派出所报案,后在建设银行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毛建军与公安干警赶到长沙调查情况,从珠宝店调查得知,有人用卡在该店刷走84530元珠宝,并查看了录像,均不是毛建军本人所为。再向友阿商场查询,原来刷卡人在该商场刷卡时,被该商场工作人员发现持卡人所持卡尾号与电脑里卡尾号不对,当即提出疑问。刷卡人丢下货物撒腿就跑。事后,毛建军与友阿商场协调,该4万元由商场退还给了毛建军。
事情发生后,毛建军与建设银行多次协商,建设银行认为珠宝店没有正确核对持卡人所持卡号与电脑里卡号是否一致而刷卡消费,其过错在珠宝店,银行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毛建军认为,自己的卡自己没有取钱刷卡而钱不见了,是银行结算通卡存在漏洞,银行对此应该承担责任。双方各执一词,法庭考虑本案还有些证据有待进一步核实,所以没有当庭宣判。(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