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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窃贼办假身份证入住宾馆偷电脑终落法网
发布时间:2013-04-24 10:36:03
本网讯(毛伟)
为了躲避侦查使用假身份证登记入住,自以为天衣无缝而大肆行窃,哪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难逃法律制裁。2013年4月9日,江西省铅山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吴伦海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2年10月9日19时许,被告人吴伦海伙同苏国强(另案处理)利用名为徐虎和夏晋豫的两张假身份证,先后在铅山县武夷山镇北武夷商务宾馆开了318和211两间客房。10月10日凌晨5时许,被告人吴伦海与苏国强将318和211客房内的2台液晶电视及2台电脑主机拆下并偷走。经铅山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的2台液晶电视及2台电脑主机价值人民币6719元整。 案发后,警方通过调取监控录像等侦查手段很快将被告人吴伦海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伦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吴伦海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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