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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石狮检察院“两法”紧密衔接防止以罚代刑
作者:张仁平 林芳 吴琴   发布时间:2013-04-25 11:15:32


    在福建省石狮市,生产假冒商标运动裤的傅某,经历了从被行政处罚到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巨大变化。

    发现对傅某以罚代刑的线索,源自“晒”在石狮市“两法”衔接共享平台上的案件信息。

    2012年3月,石狮市检察院与26家行政执法单位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网上衔接工作机制。该院侦监科专职干警只须点击“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行政执法部门办理案件的情况,包括当事人违法事实、触犯条款,处理决定和依据,主要证据等信息跃然而出。利用这个平台,该院一年来共审查了321个行政处罚案件,建议将8件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福建省检察院着力建立健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案不移、有罪不究、以罚代刑。2011年,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制定的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意见,省检察院引领各级检察院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结合开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深入工商、医药、农业、文化、卫生等行政执法机关,摸排一批涉嫌犯罪而未移送或作行政处罚的案件线索,推动《意见》落到实处。

    该省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案件双向咨询制度、案件备案审查制度、提前介入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形成打击合力。2008年至2012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592年896人,提起公诉1148件1807人。

    目前,福建省检察院连接省政府政务网专线已开通,正会同相关部门加快建设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今年年底前将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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