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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文物起邪念 俩人盗掘古墓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3-04-25 09:12:57


     本网讯(黎怀忠)   收购古文物本是高雅的艺术行为,但是为了古文物不择手段,则给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2013年4月23日,陕西省汉中市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结了一起盗掘古墓葬的案件。

  2012年12月3日,嫌犯杨伍相约胡闻骑摩托车到勉县武侯镇杨鸣家收购古文物,由于认为杨鸣所持有的清代年间的红木桌木质一般,外观有些破旧,且要价过高,双方未能达成买卖协议。在返回途中,遂对一座清代嘉庆年间的古墓碑动起了邪念,由胡闻负责望风,杨伍搬开砌石,摇动墓碑并将其扛至摩托车上,正准备逃离现场时被墓葬主人发现,因双方未能就墓葬修复达成赔偿协议,且摩托车被墓葬主人扣留,12月5日,杨伍、胡闻二人遂到武侯派出所投案自首,交待了整个犯罪经过。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伍、胡闻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自愿认罪。经汉中市文物旅游局考古认定,该墓系清代古墓葬,具有一定文物价值。据此,人民法院依法认定杨伍、胡闻犯盗掘古墓葬罪,分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正所谓君子爱古文物,也应当取之有道,否则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文中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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