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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赌博机输钱想要回遭拒 男子报复店主获刑
发布时间:2013-04-25 10:20:57


     本网讯(王海波)   2013年4月16日,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殷利明有期徒刑六个月,判处被告人樊浩、汪礼新各拘役三个月,判处被告人蒋舒时拘役二个月。

    2012年4月,被告人殷利明因在被害人应晓军的赌博机店里输钱较多,欲找应晓军退钱,遭拒绝。为此,被告人殷利明想找应晓军报复。2012年4月20日22时许,被告人殷利明邀集被告人樊浩、汪礼新、蒋舒时窜至南昌县蒋巷镇某网吧内找到应晓军,被告人殷利明持刀将应晓军砍伤致轻伤乙级。

    2013年1月10日,被告人蒋舒时向公安机关投案。

    案发后,被告人殷利明、樊浩、汪礼新、蒋舒时赔偿了被害人应晓军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殷利明、樊浩、汪礼新、蒋舒时故意非法损害被害人身体健康,致被害人轻伤的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殷利明系主犯,被告人樊浩、汪礼新、蒋舒时系从犯,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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