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男子捡到银行卡背面有密码取现5.5万获刑5年
发布时间:2013-04-25 14:00:12


     本网讯(覃兆华)   一青年男子捡到附带密码的银行卡后顿生贪念,将卡内的55000元人民币取走,最终因触犯法律被拘。近日,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一审以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蒙勇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13年1月27日傍晚,被告人蒙勇在贵港市港南区一美食店内捡得李梅遗落的棕色钱包一个,包内有人民币一百元以及李梅的交通银行卡三张、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一张,其中一银行卡背面写有密码。2013年1月28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蒙勇窜到农业银行自动取款机上用拾得的农村信用卡分十次共冒领人民币20000元;当日10时许,被告人蒙勇到农村信用社柜台处用该卡冒领人民币35000元。案发后,被告人蒙勇家属已将冒领钱款全部退还李梅并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蒙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属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蒙勇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蒙勇已全部将所得赃款退还给被害人,未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蒙勇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盼盼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