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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县院侦诉一体化提高职务犯罪案件公诉效率
作者:叶忠贤 发布时间:2013-04-26 10:32:38
为应对修改后刑诉法的实施,针对职务犯罪案件证据隐蔽强,证据的收集、固定难度较大等因素,保证职务犯罪案件诉得出,判得了,福建省南靖县检察院公诉部门注重加强与自侦部门相互配合,积极转变诉讼理念,建立职务犯罪案件侦诉一体化快速办理机制,职务犯罪案件在审查起诉环节平均10天即可办结,既缓解人少案多的矛盾,又提高工作效率。
建立公诉引导侦查取证制度。公诉部门坚持引导而不代替,配合而不联合,对自侦部门提请适时介入的案件,除重大复杂案件从一开始就介入外,必须将案件侦查获取的全部证据材料和侦查中存在的问题、需公诉部门帮助解决的问题列出书面提纲交公诉部门审查。公诉部门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遵守程序法的情况进行审查,对于证据缺漏的,要求补充,对于违反法律程序的,要求重新收集、固定证据,并对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提出书面解决意见。 建立专人审查职务犯罪案件制度。对于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固定2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主诉检察官负责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要求一般案件限定在10日内,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4日内办结。通过加大类案审查的集中度,有利于累积经验,指导个案审查,使公诉部门与自侦部门的沟通配合更便利,形成侦诉绿色通道,有效降低退补率,提高起诉率。 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评议制度。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期间,公诉部门定期向自侦部门通报有关案件的进展情况。对公开审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公诉部门及时将开庭日期通知侦查部门,侦查部门组织侦查人员旁听法庭审理,强化侦查人员的证据和诉讼意识。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和出庭公诉人就案件庭审情况进行讨论评议,总结并研究证据在指控犯罪方面所引起的作用和效果及证据上存在的问题和证据缺陷,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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