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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检察院"三层评查制"做好案件质量自评自查
作者:庞博   发布时间:2013-04-26 15:29:11


    根据四川省绵阳市检察院关于案件质量评查的要求以及平武县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安排,该院公诉科实行“承办人自查、科室内部互查、案件评查领导小组评查”的三层评查制,狠抓2012年公诉案件自评自查工作,有效提升办案质量和执法规范化水平。

    经过“三层评查”,公诉科2012年度审结案件整体质量较好,所有案件都能做到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但仍有少数案件在文书制作、卷宗装订质量等方面存在瑕疵,针对出现的问题,公诉科干警及时进行了整改。

    该院公诉科科长梁剑平指出,现阶段审查起诉过程中容易出现案件装订不规范等影响案件质量的问题,他要求全科干警要深化认识,真正把法律文书制作规范化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彻底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观念,执行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同时,内勤要继续做好办案协助工作,保证各类法律文书齐全,及时制作缺少文书,尤其是文书是填发和盖章;要加强科室内部监督,形成季度、半年、全年评查相结合的案件质量自查工作机制,制定较为简明、可操作性强的公诉部门办案质量评查办法。

    公诉科实行案件质量“三层评查制”,增强了干警规范办案、公正办案、高质高效办案的意识,提高了干警办案能力,为避免在今后的审查起诉过程中出现冤、假、错案提供了制度保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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